堃怎么读(两个方一个土这个字怎么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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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11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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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堃怎么读,两个方一个土这个字怎么念?
堃
kūn
形声。从土,申声。本义:八卦之一,象征地
地,大地 [earth]
坤,地也,易之卦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坤,土也。——《左传·庄公二十二年》
坤也者,地也。——《易·说卦》
山岳河渎,皆坤之灵。——《宋书·乐志》
又如:坤元(坤的元始之德,指大地资生万物之德);坤母(地;火);坤后(地);坤珍(象征大地的符瑞);坤轴(想像中的地轴);坤维(地维。指大地的四方);坤仪(大地。同坤舆)
2. 两个人方一个土读什么?
两个人方一个土是汉字堃,拼音读作kūn
ㄎㄨㄣ
部首 土
笔画 11
笔顺 点、横、横折钩、撇、点、横、横折钩、撇、横、竖、横
结构 上下结构
五笔 YYFF
四角 00104
仓颉 YSG
异体字 5764,
部外笔画 8
现代汉语词典
字义解释
同“坤”(多用于人名)。
(1)(名)八卦之一;卦形是“”;代表地。
(2)(形)称女性的:~造|~宅|~表|~车|~鞋。
3. 二方一土念什么字?
二方一土这个字是 堃读音:[kūn]部首:土 释义:同“坤”。
4. 上边两个方?
堃,拼音是kūn。可以直接用输入法输入KUN就可以了。 本意同“坤”,在“乾坤”意义上堃是“坤”的异体字。用于人名和姓氏时是规范字。 乾坤,中国古代哲学的一对范畴。指天地或阴阳两个对立面。《周易》用“乾”表示天和阳,用“坤”表示地和阴。后用来泛指天地。出自孔门《易传》
5. 大家身边都有哪些名字特别长或生僻不好记住的朋友?
名字倒是没有,却因同音字闹过笑话,‘不在人事’和‘不在人世’的区别有多大!吓得我差点尿裤子!
有一次外出采风一个多月回来,到人事部签没打卡的记录。
看到原来负责考勤的小琳不在,换了个小姑娘,就问新来的小姑娘:“小琳呢?”
那小姑娘告诉我:“她不在人事了!”
我愣了一下赶紧问她:“什么时候的事?”
小姑娘不耐烦的告诉我:“前几天!”
我看小姑娘不爱搭理我,感慨了一句:“怎么说不在就不在了,这也太突然了!”
小姑娘又补了一句:“她要是还在人事,我怎么能来这里工作!”
“唉,天地不仁,视生灵如草芥……”我黯然伤神的出了人事部。
听见小姑娘在背后嘀咕:“难怪都说嘻点君是个怪人……”。
走楼梯到下面的财务部去报销差旅费,想着也不着急,就在楼梯口抽了根烟,正在感慨‘好好的一个人怎么说没就没了。’
一双冰冷的手从后面蒙住我的眼睛,还用怪异的声音说:“猜猜我是谁?”
我一听有点像是小琳的声音,吓得一身冷汗,嘴里的烟都掉地上了,脑子里面各种恐怖的画面涌现出来,咬我脖子吸血啊,用利爪掐我什么的。
小琳为了不被我猜出来,问完那句之后没有再说话,我咽了咽口水结结巴巴的说:“你有什么冤屈跟……跟哥说,哥替你写死他!”
小琳也被我的举动搞蒙了,她松开手疑惑的看着我:“人家都说你们这些作家是怪人,看来真的没说错!”
“你的手怎么那么冷!”我还是不敢相信的捏了一把她的脸,掐起来真的是暖的!
原来她是从人事部调到了下面的财务部做出纳,新来的小姑娘没理顺事情,没工夫搭理我,就出了这么个闹剧……
嘻点君时常游历采风,将身边趣事分享给大家,喜欢的条友,记得点关注哦⊙∀⊙
6. 和离与义绝的区别?
“和离”是古代一种相对温和的离婚方式
“和离”也叫做“两愿离”,也就是夫妇双方因感情不和,经互相讨论和协商,两厢情愿地解除婚姻关系,这和现如今的“协议离婚”比较类似。
举个不那么典型但十分有名的例子,是发生在名人身上的。根据《宋史·陈烈传》记载,福州侯官人陈烈生性耿介,恪守古礼,其为人被欧阳修、司马光等人推崇,仁宗时任福州教授。当时任福建提刑的王陶上书称,陈烈的妻子林氏因与丈夫不和而向官府告状,希望朝廷免去陈烈的官职。于是司马光为其打抱不平,也上书说:“臣等每患士无名检,故举烈以厉风俗。烈平生操守出于诚实,虽有迂阔不合中道,犹为守节之士,当保而全之。若夫妇不相谐,则听之离绝,毋使节行之士为横辱所挫。”这段话堃哥就不详细翻译了,总之,司马光认为陈烈是“节行之士”,不能因为家有悍妻就折辱他,夫妇不合让他们协议离婚就是了,不必因为这个事情去责难陈烈。
可见,至少当时对“和离”都是理解和接受的。其实,从唐朝以来的历朝法律看,对此类两厢情愿的离婚也都是明文认可的。如《唐律·户婚》“义绝离之”条规定:“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,不坐。”《唐律疏义》解释说:“若夫妻不相安谐,谓彼此情不相得,两愿离者,不坐。”就是说,感情不和导致的离婚是正当的,不是需要惩罚的罪行。元、明的法律规定,皆与之相同。
再举个很典型的古代夫妇“和离”的情况,是在敦煌遗书(这又是一个好故事,改天试试写出来,但这不是承诺)中记载的。其中某份《放妻书》中写道:
大英博物馆馆藏敦煌遗书
“放妻书。盖闻伉俪情深,夫妇语义重,幽怀合卺之欢,念同牢之乐。夫妻相对,恰似鸳鸯,双飞并膝,花颜共坐,两德之美,恩爱极重,二体一心。共同床枕于寝间,死同棺椁于坟下。三载结缘,则夫妇相和。三年有怨,则来仇隙。今已不和,想是前世怨家。反目生(怨),作为后代增嫉,缘业不遂,见此分离。聚会二亲,以(求)一别,所有物色书之。相隔之后,更选重官双职之夫,弄影庭前,美逞琴瑟合韵之态。械恐舍结,更莫相谈,千万永辞,布施欢喜。三年衣粮,便献柔仪。伏愿娘子千秋万岁。时某年某月某日某乡百姓某甲放妻书一道。”
所谓“放妻”,就是还给妻子自由的意思,从文书的内容看,协议离婚时往往有男女两家亲属在场,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也都一一写明,丈夫更对妻子有颇多祝福之语,很明白地表现出“和离”的特点。
堃哥忍不住插一句,这段话你品,你细品,总感觉两人之间还是有感情的,真想知道究竟是为了什么事情而导致不和。
放妻书
书归正传。要知道,中国传统的伦理观念一直要求妇女“从一而终”,尤其是宋元以后,妇女需要严守贞操的观念不断加强,所以妇女离婚再嫁并非易事。因此文献中有关“和离”的记载颇为罕见,只是从法律条文中可以知道,和离这种方式在民间确实是存在的。当然,这只是就汉民族的情形而言,少数民族协议离婚的现象更多见一些,离婚仪式也非常简单。如瑶族夫妻离婚时,用柴刀将竹筒一劈为二,双方各执一半就算离婚了;傣族夫妻离婚,由主动提出的一方递给对方一对蜡烛,或者双方拉一块白布,然后从中间剪断就可以了。
“义绝”相对来说,更惨烈一些
再来说“义绝”。
先强调一点,是否“义绝”,不是字面意义的看夫妻感情是否真的恩断义绝,而是要根据法律规定,来看夫妻关系是否达到了“义绝”的红线。如果“义绝”,必须离婚,不离婚就要进行处罚。
“义绝”的说法在汉代就有。《白虎通义·嫁娶》以天地、阴阳来比喻夫妇,所以就算丈夫有恶行,妻子也不能要求离婚,因为“地”离不开“天”,但在丈夫“悖逆人伦,杀妻父母,废纪纲,乱之大者”的情况下,妻子可以因为“义绝,乃得去也”。
唐代以来,“义绝”更被法律确定为必须离婚的罪行。按照《唐律疏义》的说法,唐代的“义绝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:
夫殴妻之祖父母、父母,以及杀妻外祖父母、伯叔父母、兄弟、姑、姊妹;
夫妻祖父母、父母、外祖父母、伯叔父母、兄弟、姑、姊妹自相杀;
妻殴詈(骂)夫之祖父母、父母,杀伤夫外祖父母、伯叔父母、兄弟、姑、姊妹;
衙门依据《唐律》断案
《唐律·户婚》“义绝离之”条明确规定:“诸犯义绝者,离之,违者徒一年。”也就是说,判定为“义绝”的话,必须离,不离的话就是一年有期徒刑。《明律·户律·婚姻》“出妻”条也有规定:“若犯义绝,应离而不离者,亦杖八十。”
明清以来,法律认定的“义绝”范围更大了。《大清律例·刑律》中将下述情况也列为“义绝”:“夫身在远方,妻父母将妻改嫁;将夫赶逐出外,重别招婿;容止外人通奸;女婿殴妻至折伤;抑妻通奸;有妻诈称无妻;欺妄更娶妻;以妻为妾;受财将妻妄典雇;以妾妄作姊妹嫁人”等。
其他的离婚形式
除了“和离”和“义绝”外,对一些非法的婚姻形式,官府也会主动判决离婚。从历朝法律看,包括重亲婚、同姓婚、中表婚、尊卑婚、官民婚、良贱婚、异族婚、僧道婚、宦官婚、奸逃婚等,都是法律规定的非法婚姻。但在当时的社会中,非法婚姻实际上在民间始终存在,所以官府在了解到这种情况时,会判决离婚,不愿意离婚的同样会被处罚。
还有一类是妻子单向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,就是“去夫”和“出夫”,虽比较罕见,但存在。
“去夫”就是指妻子因各种原因主动离开丈夫。从文献记载看,这种事儿是有的,比较著名的例子比如《汉书·卫青传》记载:“平阳侯曹寿有恶疾”,其妻平阳公主离他而去,改嫁卫青。这是因为妻子地位在那儿,比较不受约束。再比如,刘向《说苑·正谏》记载:某家“夫与妻俱之田,见桑中女,因往追之,不能得,还反。其妻怒而去之”。这是有妻子又去追其他女子,妻子愤而离去。还有,《晋书·谢邈传》记载:“邈妻郗氏甚妒,邈先娶妾,郗氏怨怼,与邈书告绝。”这也是不愿丈夫纳妾而导致的“去夫”。话说回来,传统礼制和历朝法律都对妻子主动离婚作了种种限制,所以与“出妻”相比,“去夫”的事例少得多,而且唐宋以后就很罕见了。
据说姜子牙是被妻子逐出家门的
而所谓“出夫”,主要是指入赘女家的女婿被妻子休弃,逐出家门。这种情况更少见,相传姜子牙就是被妻子逐出的。具体情况是不是这样,堃哥暂时没有办法考证,权且先放在这里当成“出夫”的一个例子吧。
中国古代的“和离”与“义绝”,解除婚姻关系两种截然不同的方式。
7. 方字能加什么偏旁?
方字在汉字中属于一个独立的字形,不常见于其他字的偏旁。由于方字的造型本身就是一个有四条直线构成的正方形,所以在常用字中很少出现与方字结合的形式。不过,在一些罕见的汉字中,可能会出现与方字相拼的偏旁,如“旊”、“攵”、“戂”等。另外,在汉字衍生的字形系统中,如筮、翻、那、等字也可能含有方字偏旁,但这些字通常属于意义偏离原本的字形演变,相对来说较为罕见。总体而言,方字不是常见的偏旁之一,因此在五个以上的常用字中很难找到与方字结合的形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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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堃怎么读,两个方一个土这个字怎么念?
堃
kūn
形声。从土,申声。本义:八卦之一,象征地
地,大地 [earth]
坤,地也,易之卦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坤,土也。——《左传·庄公二十二年》
坤也者,地也。——《易·说卦》
山岳河渎,皆坤之灵。——《宋书·乐志》
又如:坤元(坤的元始之德,指大地资生万物之德);坤母(地;火);坤后(地);坤珍(象征大地的符瑞);坤轴(想像中的地轴);坤维(地维。指大地的四方);坤仪(大地。同坤舆)
2. 两个人方一个土读什么?
两个人方一个土是汉字堃,拼音读作kūn
ㄎㄨㄣ
部首 土
笔画 11
笔顺 点、横、横折钩、撇、点、横、横折钩、撇、横、竖、横
结构 上下结构
五笔 YYFF
四角 00104
仓颉 YSG
异体字 5764,
部外笔画 8
现代汉语词典
字义解释
同“坤”(多用于人名)。
(1)(名)八卦之一;卦形是“”;代表地。
(2)(形)称女性的:~造|~宅|~表|~车|~鞋。
3. 二方一土念什么字?
二方一土这个字是 堃读音:[kūn]部首:土 释义:同“坤”。
4. 上边两个方?
堃,拼音是kūn。可以直接用输入法输入KUN就可以了。 本意同“坤”,在“乾坤”意义上堃是“坤”的异体字。用于人名和姓氏时是规范字。 乾坤,中国古代哲学的一对范畴。指天地或阴阳两个对立面。《周易》用“乾”表示天和阳,用“坤”表示地和阴。后用来泛指天地。出自孔门《易传》
5. 大家身边都有哪些名字特别长或生僻不好记住的朋友?
名字倒是没有,却因同音字闹过笑话,‘不在人事’和‘不在人世’的区别有多大!吓得我差点尿裤子!
有一次外出采风一个多月回来,到人事部签没打卡的记录。
看到原来负责考勤的小琳不在,换了个小姑娘,就问新来的小姑娘:“小琳呢?”
那小姑娘告诉我:“她不在人事了!”
我愣了一下赶紧问她:“什么时候的事?”
小姑娘不耐烦的告诉我:“前几天!”
我看小姑娘不爱搭理我,感慨了一句:“怎么说不在就不在了,这也太突然了!”
小姑娘又补了一句:“她要是还在人事,我怎么能来这里工作!”
“唉,天地不仁,视生灵如草芥……”我黯然伤神的出了人事部。
听见小姑娘在背后嘀咕:“难怪都说嘻点君是个怪人……”。
走楼梯到下面的财务部去报销差旅费,想着也不着急,就在楼梯口抽了根烟,正在感慨‘好好的一个人怎么说没就没了。’
一双冰冷的手从后面蒙住我的眼睛,还用怪异的声音说:“猜猜我是谁?”
我一听有点像是小琳的声音,吓得一身冷汗,嘴里的烟都掉地上了,脑子里面各种恐怖的画面涌现出来,咬我脖子吸血啊,用利爪掐我什么的。
小琳为了不被我猜出来,问完那句之后没有再说话,我咽了咽口水结结巴巴的说:“你有什么冤屈跟……跟哥说,哥替你写死他!”
小琳也被我的举动搞蒙了,她松开手疑惑的看着我:“人家都说你们这些作家是怪人,看来真的没说错!”
“你的手怎么那么冷!”我还是不敢相信的捏了一把她的脸,掐起来真的是暖的!
原来她是从人事部调到了下面的财务部做出纳,新来的小姑娘没理顺事情,没工夫搭理我,就出了这么个闹剧……
嘻点君时常游历采风,将身边趣事分享给大家,喜欢的条友,记得点关注哦⊙∀⊙
6. 和离与义绝的区别?
“和离”是古代一种相对温和的离婚方式
“和离”也叫做“两愿离”,也就是夫妇双方因感情不和,经互相讨论和协商,两厢情愿地解除婚姻关系,这和现如今的“协议离婚”比较类似。
举个不那么典型但十分有名的例子,是发生在名人身上的。根据《宋史·陈烈传》记载,福州侯官人陈烈生性耿介,恪守古礼,其为人被欧阳修、司马光等人推崇,仁宗时任福州教授。当时任福建提刑的王陶上书称,陈烈的妻子林氏因与丈夫不和而向官府告状,希望朝廷免去陈烈的官职。于是司马光为其打抱不平,也上书说:“臣等每患士无名检,故举烈以厉风俗。烈平生操守出于诚实,虽有迂阔不合中道,犹为守节之士,当保而全之。若夫妇不相谐,则听之离绝,毋使节行之士为横辱所挫。”这段话堃哥就不详细翻译了,总之,司马光认为陈烈是“节行之士”,不能因为家有悍妻就折辱他,夫妇不合让他们协议离婚就是了,不必因为这个事情去责难陈烈。
可见,至少当时对“和离”都是理解和接受的。其实,从唐朝以来的历朝法律看,对此类两厢情愿的离婚也都是明文认可的。如《唐律·户婚》“义绝离之”条规定:“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,不坐。”《唐律疏义》解释说:“若夫妻不相安谐,谓彼此情不相得,两愿离者,不坐。”就是说,感情不和导致的离婚是正当的,不是需要惩罚的罪行。元、明的法律规定,皆与之相同。
再举个很典型的古代夫妇“和离”的情况,是在敦煌遗书(这又是一个好故事,改天试试写出来,但这不是承诺)中记载的。其中某份《放妻书》中写道:
大英博物馆馆藏敦煌遗书
“放妻书。盖闻伉俪情深,夫妇语义重,幽怀合卺之欢,念同牢之乐。夫妻相对,恰似鸳鸯,双飞并膝,花颜共坐,两德之美,恩爱极重,二体一心。共同床枕于寝间,死同棺椁于坟下。三载结缘,则夫妇相和。三年有怨,则来仇隙。今已不和,想是前世怨家。反目生(怨),作为后代增嫉,缘业不遂,见此分离。聚会二亲,以(求)一别,所有物色书之。相隔之后,更选重官双职之夫,弄影庭前,美逞琴瑟合韵之态。械恐舍结,更莫相谈,千万永辞,布施欢喜。三年衣粮,便献柔仪。伏愿娘子千秋万岁。时某年某月某日某乡百姓某甲放妻书一道。”
所谓“放妻”,就是还给妻子自由的意思,从文书的内容看,协议离婚时往往有男女两家亲属在场,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也都一一写明,丈夫更对妻子有颇多祝福之语,很明白地表现出“和离”的特点。
堃哥忍不住插一句,这段话你品,你细品,总感觉两人之间还是有感情的,真想知道究竟是为了什么事情而导致不和。
放妻书
书归正传。要知道,中国传统的伦理观念一直要求妇女“从一而终”,尤其是宋元以后,妇女需要严守贞操的观念不断加强,所以妇女离婚再嫁并非易事。因此文献中有关“和离”的记载颇为罕见,只是从法律条文中可以知道,和离这种方式在民间确实是存在的。当然,这只是就汉民族的情形而言,少数民族协议离婚的现象更多见一些,离婚仪式也非常简单。如瑶族夫妻离婚时,用柴刀将竹筒一劈为二,双方各执一半就算离婚了;傣族夫妻离婚,由主动提出的一方递给对方一对蜡烛,或者双方拉一块白布,然后从中间剪断就可以了。
“义绝”相对来说,更惨烈一些
再来说“义绝”。
先强调一点,是否“义绝”,不是字面意义的看夫妻感情是否真的恩断义绝,而是要根据法律规定,来看夫妻关系是否达到了“义绝”的红线。如果“义绝”,必须离婚,不离婚就要进行处罚。
“义绝”的说法在汉代就有。《白虎通义·嫁娶》以天地、阴阳来比喻夫妇,所以就算丈夫有恶行,妻子也不能要求离婚,因为“地”离不开“天”,但在丈夫“悖逆人伦,杀妻父母,废纪纲,乱之大者”的情况下,妻子可以因为“义绝,乃得去也”。
唐代以来,“义绝”更被法律确定为必须离婚的罪行。按照《唐律疏义》的说法,唐代的“义绝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:
夫殴妻之祖父母、父母,以及杀妻外祖父母、伯叔父母、兄弟、姑、姊妹;
夫妻祖父母、父母、外祖父母、伯叔父母、兄弟、姑、姊妹自相杀;
妻殴詈(骂)夫之祖父母、父母,杀伤夫外祖父母、伯叔父母、兄弟、姑、姊妹;
衙门依据《唐律》断案
《唐律·户婚》“义绝离之”条明确规定:“诸犯义绝者,离之,违者徒一年。”也就是说,判定为“义绝”的话,必须离,不离的话就是一年有期徒刑。《明律·户律·婚姻》“出妻”条也有规定:“若犯义绝,应离而不离者,亦杖八十。”
明清以来,法律认定的“义绝”范围更大了。《大清律例·刑律》中将下述情况也列为“义绝”:“夫身在远方,妻父母将妻改嫁;将夫赶逐出外,重别招婿;容止外人通奸;女婿殴妻至折伤;抑妻通奸;有妻诈称无妻;欺妄更娶妻;以妻为妾;受财将妻妄典雇;以妾妄作姊妹嫁人”等。
其他的离婚形式
除了“和离”和“义绝”外,对一些非法的婚姻形式,官府也会主动判决离婚。从历朝法律看,包括重亲婚、同姓婚、中表婚、尊卑婚、官民婚、良贱婚、异族婚、僧道婚、宦官婚、奸逃婚等,都是法律规定的非法婚姻。但在当时的社会中,非法婚姻实际上在民间始终存在,所以官府在了解到这种情况时,会判决离婚,不愿意离婚的同样会被处罚。
还有一类是妻子单向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,就是“去夫”和“出夫”,虽比较罕见,但存在。
“去夫”就是指妻子因各种原因主动离开丈夫。从文献记载看,这种事儿是有的,比较著名的例子比如《汉书·卫青传》记载:“平阳侯曹寿有恶疾”,其妻平阳公主离他而去,改嫁卫青。这是因为妻子地位在那儿,比较不受约束。再比如,刘向《说苑·正谏》记载:某家“夫与妻俱之田,见桑中女,因往追之,不能得,还反。其妻怒而去之”。这是有妻子又去追其他女子,妻子愤而离去。还有,《晋书·谢邈传》记载:“邈妻郗氏甚妒,邈先娶妾,郗氏怨怼,与邈书告绝。”这也是不愿丈夫纳妾而导致的“去夫”。话说回来,传统礼制和历朝法律都对妻子主动离婚作了种种限制,所以与“出妻”相比,“去夫”的事例少得多,而且唐宋以后就很罕见了。
据说姜子牙是被妻子逐出家门的
而所谓“出夫”,主要是指入赘女家的女婿被妻子休弃,逐出家门。这种情况更少见,相传姜子牙就是被妻子逐出的。具体情况是不是这样,堃哥暂时没有办法考证,权且先放在这里当成“出夫”的一个例子吧。
中国古代的“和离”与“义绝”,解除婚姻关系两种截然不同的方式。
7. 方字能加什么偏旁?
方字在汉字中属于一个独立的字形,不常见于其他字的偏旁。由于方字的造型本身就是一个有四条直线构成的正方形,所以在常用字中很少出现与方字结合的形式。不过,在一些罕见的汉字中,可能会出现与方字相拼的偏旁,如“旊”、“攵”、“戂”等。另外,在汉字衍生的字形系统中,如筮、翻、那、等字也可能含有方字偏旁,但这些字通常属于意义偏离原本的字形演变,相对来说较为罕见。总体而言,方字不是常见的偏旁之一,因此在五个以上的常用字中很难找到与方字结合的形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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